当前位置:
首页 > 历史 > 【野史闲谈】明代边防士兵的日常

【野史闲谈】明代边防士兵的日常

行走在荒山古道,凝望倾颓坍塌在岁月长河里的明长城墩台,很想知道五百年前那些坚守在抗击异族入侵最前沿的边防战士,是怎样生活和战斗的。可惜,厚厚的二十四史,连篇累牍的只有王侯将相们的勾心斗角。普通士兵的日常生活,只能从一些野史、碑刻中窥见一斑。

明朝嘉靖年间,有一个名叫徐充的文人撰写了一本书,书名为《暖姝由笔》,其中有一则记录了当时边墙墩台的标准配备:

边墙里墩台,四面壁立,高三丈五尺。每台守军五人,报事夜不收一人,炊爨一人。台上层有重屋,置四窗,四人各守一窗注望,虽饮食亦不暂离。鸡一,司晨。猫一,取眼以定时辰。狗一,警夜。皆有口粮。天明,先悬软梯,纵狗从梯而下,周视无虏,则人然后下汲。闲无事,俱习结网巾,双线劳密,价有直一二钱者。置台相度地形,相去一里以至三五里。边墙外濠二重,设栈坑,即所谓陷人坑也。鹿间有投其中,军人闻鸦鹊噪,出墙钓得之。台边齐插荆条。楼土甚细,虑虏或入打,细作过之处,可验脚迹,以凭查究。在两台之中,则两台俱罪。近一台,则量地,罪所近之台。盖军士护刺之迹,平底;鞑子皮袜之迹,当应有路,彼用两皮相合,中缝嵌线,乃山桃木皮也,黄色,俨如金线然,无可推免。

意思是墩台高度为三丈五尺,大约相当于现在的11.6米,四层楼高。每一个墩台要配备五名守军,一名夜不收——夜不收是明代军队的一个兵种,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侦察兵,还有一名炊事员。墩台上四面窗口每人守一面,即使是吃饭、喝水也不许离开。有趣的是,墩台上还配备了动物:公鸡一只,用来打鸣,相当于现在的闹钟;猫一只,作用不是捉老鼠,而是通过猫眼睛瞳孔的变化来确定时辰;狗一只,用来夜间警戒。这些鸡、猫、狗都是吃皇粮的,享受公务员待遇。

每天天亮,墩台上的守军放下软梯,先让狗下去,防止敌人埋伏。如果没有发现异常情况,守军再下去打水。平时闲着没事,可以结网巾卖钱。

墩台的设置要看地形,有相距一里的,有相距三五里的。边墙外面要挖陷阱,有时也有野鹿之类的掉到陷阱里。墩台附近要撒细土,敌人的间谍走过,会留下脚印。脚印离哪座墩台近,就算哪座墩台守军的责任;如果脚印在两座墩台的中间,那么两座墩台的守军都要被问责。怎么样判断是不是蒙古人的脚印呢?也简单:明军穿的是平底鞋,蒙古人穿的是皮靴,靴底有缝合线,一看脚印就清楚了。

2007年5月,陕西省明长城资源调查队在榆林市府谷县木瓜镇阳坬村实地调查时,有一位当地村民告诉调查队说自己家里有一石碑,是前两年有人盗墓,嫌石碑太重不好带走留下的,因为石碑发现于阳坬村,所以被命名为“阳坬墩石碑”。碑文的内容是:

神木兵备□为申严墩守□奉抚院明文,仰各墩军□此碑常川在墩□挂,□□防□,不许私离□地,□回城堡,□失器□。如违,□以军法重治。若军有事故,即禀守□□□备木瓜园堡操守王济、坐堡李锐。下本守二十墩,西去永宁二十一墩一里零三十七步。

计开:常川守瞭墩军五名。一名刘奉妻□氏,一名赵□□妻□□,一名李生妻郭氏,一名杨文斌妻金氏,一名王宗妻蒋氏。

器物:黄旗一面,锅五口,瓮八口,梆二个。盔五顶,甲五付,弓箭三副,刀三把,□□十根。生铁□尾炮一位,百胜铳三□,三眼炮一杆,小铁炮一个,铅子四十个。火草一个,火线五十条。

东路兵备道提边委官绥德实授百户仵勋

白水县石匠曹登云男曹□儿造碑

万历四年三月□□日□中□干□□坐□□□

文中的“□”表示石碑缺失或无法辨别的文字。从石碑的记载可以看出,这个墩台有五名守军,都带着家眷,配备有生活用的锅、瓮,战斗用的盔、甲、弓、箭、刀、炮、铳,联络用的旗、火草、火线等。

早年发现于甘肃省兰州市的《深沟儿墩碑》连柴堆、碗、筷子、鸡、犬、狼粪都明确地刻在石碑上,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细到了极致,只是装备远不及陕西这边精良:

墩军伍名。

口:丁□妻王氏,丁海妻刘氏,李良妻陶氏,刘通妻董氏,马名妻石氏。

火器:钩头炮一个,线枪一杆,火药、火线全。

器械:军每人弓一张,刀一把,箭三十支,军旗一面,梆铃各一副,软梯一架,柴堆伍座,烟皂(灶)伍座,擂石二十堆。

家具:锅伍口,缸伍只,碗十个,箸十双。鸡、犬、狼粪全。

万历十年二月日立

墩台石碑,现在发现的只有这两块。我怀疑民间还有,只是没有发现而已。

发现敌袭,该怎么传达信号呢?也有详细的规定:“遇有警急,昼则举烟,夜则举火,接递通报,毋致损坏,有误军情声息”;“若见敌一、二人至百余人举放一烽一炮,五百人二烽二炮,千人以上三烽三炮,五千以上四烽四炮,万人以上五烽五炮。”意思是说,遇到敌人来袭,白天就放烟,晚上就点火。一百人以下的,点一堆火放一声炮;五百人左右的,点两堆火放两声炮;一千人以上的,点三堆火放三声炮;五千人以上的,点四堆火放四声炮;一万人以上的,点五堆火放五声炮;一座墩台接着一座墩台,指挥部很快就能得知敌军来袭的大致方向和兵力。

除了敌军大规模的进攻,守军的危险更多地来自日常的打柴、取水、报信。“墩军下墩取水及走报声息,往往为三五零贼即行擒去”,“虏俟守墩军下取水,辄肆戕害”。为此,朝廷要求墩台“门道上置水柜,暖月盛水,寒月盛冰”;“务令高厚,积薪粮可足五月之用。仍置药弩于上,凿井于旁,以严守备。”就是在墩台上放置水柜,天气暖和时存水,天气寒冷时存冰,积存的柴草和粮食要足够五个月使用,墩台附近要开凿水井。不过这个要求有点不切实际,毕竟足够五个月使用的柴草和粮食不是一个小数目,后来就改成“每墩预采半月柴薪于内给用,免致汲水、采薪,为贼所掠。”开凿水井也有困难,墩台都在山上,附近未必就能打出水来,于是规定“若无水之处,则修水窖一所,冬蓄冰,夏藏水。”这种水窖,陕北农村现在还有,下雨的时候收集雨水,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、发酵,做生活用水没什么问题,反正我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因为喝水窖里的水生病的。

明代实行的是军户制,一代是军人,代代是军人,不是当几年兵就可以退伍的。所以墩台守军大多携带家属。前文引用的《阳坬墩石碑》、《深沟儿墩碑》不仅记载了守军是谁,还记载了守军的老婆是谁,主要是为了防止守军逃跑——明代的军人社会地位不高,有“好铁不打钉,好男不当兵”的俗谚,有人犯了罪也会被“充军”,参军入伍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,所以经常有士兵逃跑。

长城沿线这么多军人和家属,如果完全依靠政府供养,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及交通运输条件下,无疑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。朝廷的对策是“修瓮城房室,量给荒田,令其携家住种” ;“每墩置墩院,令墩军随带妻小,不但守边,兼亦自防其家,杜脱逃旷离之弊”。就是给墩台的守军在附近划拨土地,让军人及家属自己耕种,既减轻了朝廷的负担,又减少了守军逃跑现象——毕竟老婆孩子都在墩台,逃跑起来就有了拖累。只不过这个制度后来被领导们玩坏了,军官不仅将墩台的国有土地弄到自己名下,还利用职务之便,命令士兵无偿为自己耕种,普通士兵饥寒交迫,难以养家糊口,逃亡日多,战斗力自然急剧下降,明朝也就走到了尽头。

“暗淡了刀光剑影, 远去了鼓角争鸣”,时光流逝,岁月远去,但当年那些风餐露宿、流血拼命,为民族争取生存空间的边防的战士,不应该被我们这些后人遗忘。

作者:老槐 公众号:南山风吟